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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城市规划局。郑州市城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将全市测绘行业管理职能交市国土资源局。
    (二)转变的职能
    1.取消跨地区勘测资质管理。
    2.取消审批城市规划区内建制镇的总体规划。
    3.取消跨地区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工程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成果验收;负责城市勘察测绘工作。
    (五)会同文化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并实施统一的交通规划管理。
    (七)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大学园区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
    (八)指导县(市)、上街区和村镇的规划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选址和其他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
    (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编研、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省会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业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宣传、信息、信访、催办、查办、接待、机要、文书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以及后勤服务等管理工作;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政策法规和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新技术应用工作;负责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三)用地规划处
    负责建设用地选址定点;参与市政府成片出让土地招标、拍卖;负责外资建设用地资料的收集,组织制定招商规划,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筑规划处
    负责建筑物的勘察、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选址及初步设计审查。
    (五)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处
    负责防洪、燃气、供热、电力、电讯、给水、排水、人防、道路绿化等工程规划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选址论证;综合协调各项专业工程管线规划。
    (六)交通规划处
    负责组织城市综合交通调查、预测和规划;研究拟定城市交通规划发展战略和交通政策法规;编制城市路网规划、城市客货运交通规划、公交规划、停车场规划、广场规划;组织编制道路交叉口规划(立交桥、路口渠化等)、轨道交通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工程规划、对外交通规划(公路及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组织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系统编制工作;参与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等工程的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规划设计勘测处
    组织编制市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审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东新区、大学园区总体规划。负责驻郑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认证、资质验审;负责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组织规划设计招投标;组织拟订局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省会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勘察测绘工作。
    (八)县区规划与风景园林处
    负责审查县(市)、上街区总体规划,指导县(市)、上街区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工作;承办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查报批的组织工作;承办县(市)、上街区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工作。

    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在市内五区各设置一个直属分局,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分别为市规划局金水分局、市规划局管城分局、市规划局二七分局、市规划局中原分局、市规划局邙山分局。各分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辖区内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上报;负责辖区内城镇个人建房审批和按规定权限范围受理建设工程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和方案的审查,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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