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大厅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事大厅管理、规范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树立廉政高效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办事大厅办文制度,全局规划管理业务一律通过办事大厅进出,未经办事大厅登记一律无效,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执行承诺时间制度,各项业务承办处室及经办人员有责任按承诺时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随意拖延和更改办事时间。
三、严格执行内部运作一条龙制度,严格履行公文流转签收、登记手续,杜绝收发文丢失。根据业务处室办文需要,及时做好与客户的预约接待和现场勘察等联系和排时工作。
四、挂牌服务,文明用语、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客户的各种问题。
五、每天上午上班前十分钟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清洁有序。下班前关好微机、电灯、门窗,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办事大厅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和实施由人事处负责。
七、严格执行会审、统计制度。疑难业务报局业务会会审,每日按时做好业务流转量的统计。
八、大型集体活动需办事大厅人员参加时,窗口设总受理处,由办事大厅安排值班人员。
(二)办事大厅办文须知
一、凡提交我局办理的所有业务均从办事大厅进出,客户只须将办文所需资料递入,正常情况下,按承诺时限到发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客户办理业务,必须提交齐全的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三、客户应首先到受理窗口进行登记,如实写清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便办理过程中进行联系。
四、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员与客户双方需要见面协商的,统一由受理窗口办理预约接访。
五、各类业务办理时限,以《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中规划的办理时限为准。办理时限以有效工作日计算,从办事大厅受理登记次日起算。
六、客户在收到缴费通知后,应及时足额到市政府联合收费办公室交清费用。客户交费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七、除按规定不宜公示的事项外,客户可以通过咨询服务窗口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八、对于超过办理时限尚未办结,客户可凭我局的办文《征求意见卡》到咨询服务窗口查询,超过办理时限15日以上的,客户可向我局投诉。投诉电话:7188511
(三)办事大厅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各项规划管理业务。
二、建立健全办事大厅办文制度。窗口接文、封闭运行、预约接访、限时办结、延期督办。
三、认真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资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资料齐全者,登记后及时转承办处室办理。
四、强化督办职能。负责督促检查规划管理业务的运作情况,严格执行规定的办文时限,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热情、耐心地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负责向客户约定答复或办结时间,按时通知客户领取办理结果。
六、及时、准确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定期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业务办理情况。
(四)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
二、努力钻研各项业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空岗。
四、严格执行办事大厅办文规定,按时转办催办、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办文无关的事情。
五、依法办公,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
六、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客户至上思想,虚心听取意见和批评,首问负责,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以理服人,不得与客户争吵。
七、服从领导,分工协作,团结务实。
(五)办事大厅窗口职能
一、咨询服务窗口
负责规划业务的咨询工作,发放《办文征求意见卡》。
二、受理窗口
负责建设单位申请的受理、接卷工作。
三、发证窗口
负责“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六)审批项目及其依据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七)办理“一书两证”所需资料及时限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选址阶段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或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开发企业须有资质证书,国有企业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1/1000数字化地形图两套。
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双方协议。
6、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30日
〈二〉、规划设计阶段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项目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初步设计或建设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办理时限:30日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规划设计总图或初步设计方案
2、1/1000数字化地形图
办理时限:60日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合法的建设计划文件
2、建设申请报告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土地权属证件或证明
5、取得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所作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两份。
6、按全市统一座标、高程系统绘制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1/1000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四份。
7、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8、其它
办理时限:30日
(八)办事大厅领导值班制度
一、办事大厅领导负责督促检查规划管理业务的运作情况,协调各处室业务,并即时处理临时突发事件。
二、每天必须有一名值班领导,工作时间保证厅与办事人员的即时沟通。
三、按照办事大厅管理规定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办公情况。
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
(九)办事大厅工作纪律
1、工作人员举止文雅、仪态端庄、朴素、大方。
2、对办事人员态度热情、礼貌服务、耐心细致。不论何种原因,不与办事人员发生争执。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工作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处理各项业务,不大喧哗、嬉闹、聊天、不在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勤政务实,廉洁高效。
(十)免费咨询业务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或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开发企业须有资质证书,国有企业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二、办理规划设计条件
1、建设单位申请书
2、项目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初步设计或建设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申请书
2、规划设计总图或初步设计方案
3、1/1000数字化地形图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计划文件
2、建设申请报告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土地权属证件或证明
5、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设计图纸两份
6、按全市统一座标、高程系统绘制的1/1000或1/500的总平面图
7、具有前置审查资格的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咨询有关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情况
(十一)审批程序

(十二)郑州市规划审批办事大厅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必须依法进行告知、受理、登记、审批、核法“一书两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1,无法定依据核法“一书两证”的;
2,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受理、应予许可而不许可、应予发放而不发放的;
3,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实施“一书两证”。
许可、发放的;
4,对不予受理的申请未告知理由的,对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发放的申请未告知理由的;
5,对申请资料不全者未一次性告知补充事项,或首问未清楚告知申请具体要求的;
6,对涉及不同部门的新年改正许可不及时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的,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和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7,不按规定公开“一书两证”的许可条件和结果的;
8,其他违反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发放规定的行为。
四、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具体划分依据《郑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五、对行政过错责任人,根据其过错程度采取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方式。。
六、为保证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有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投诉的受理和监督,投诉监督电话6718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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